[求助}事实婚姻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3 20:51:05
开始有正常的结婚证.后来男方怕以后离婚要分给女方房产.就跟女方以生活不和打闹并办理了离婚然后又复和.复和后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.结婚后三年多办的离婚.然后复和.至今以夫妻名义同居.期间男方曾写过协议书同意将部分房产给女方并有证明人签字.现协议书保留在女方手里.请问现在女方有没有权利来分割男方的房产?

1994年2月1日后,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,都是按

同居关系处理。你们这个情况还是好处理的,因为之前有一个合法有效的婚姻,

虽然离婚后又复合了,但是财产尚未分割,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以上个婚姻关系

的终结请求分割财产,但是很遗憾,民事诉讼的诉讼期间是2年,已经过了三年

了你们是不能再要求男方分割财产。不过你们这又复合的情况法院不知道是否可

以作为诉讼期间延长的理由我不清楚。

建议: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法院是受理的,一半按照婚姻法的互助关系处理。有

协议书按照协议书处理,没有的话按照招股无过错方原则处理

从法律的角度讲;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,那要理是五五平分.如果是男方有错在先,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男方进行过错性民事赔偿.反之.

你们离婚时已就财产进行了分割,合法有效。后来同居期间的协议这能按赠与处理。
你的情况不是事实婚姻。

94年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词了。
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,就是一般同居关系。共同的财产按一般共同所有分配。写协议书的事情按赠于合同办理